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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驾小蓝灯“复活”?ADS标志灯进征求意见
2026-10-20 16:10 897次阅读

青橙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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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对外公开征求《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在这批标准中,《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修订稿格外引人关注——针对智能驾驶车辆的外部状态提示,修订稿首次新增了自动驾驶系统(ADS)标志灯的相关要求,并明确其专用光色为蓝绿色。这意味着,今年7月被叫停的智驾"小蓝灯",有望以"ADS标志灯"的身份重回合规序列,但点亮条件被严格限定在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场景。

此次修订稿对ADS标志灯的规定相当细致。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应选装前部、后部及侧面的ADS标志灯;车辆激活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标志灯应自动点亮,且不得手动开启或关闭,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标志灯自动熄灭;车辆在公共道路行驶且未启用ADS功能时,不得点亮未定义的灯具。在光色上,修订稿在原有白、红、黄、琥珀四色基础上,专门增加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这套"自动点亮、禁止手控、随系统启停"的控制逻辑,与行业此前呼吁的"灯亮即责变"原则高度吻合——外部提示灯的启用必须与车辆驾驶自动化权责等级严格对应。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羽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L2级辅助驾驶的驾驶权仍在驾驶员手中,不宜设置外部显性提示,避免权责模糊;这盏灯应当是"责任的告示",而非"功能的展示"。此次修订稿将ADS标志灯严格绑定L3级及以上,只允许权责真正转移给系统的车辆对外亮灯,从制度层面划清了"能亮灯"与"不能亮灯"的边界。

这一变化有着明确的政策背景。今年7月27日起,随着工信部第410批产品公告申报窗口启动,新申报及变更申报的乘用车被禁止搭载车身外置蓝色智驾指示灯,"小蓝灯"被全面叫停。此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应称,部分车辆安装使用的"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增加路面通行风险,不应使用,同时明确正在开展GB 4785标准制修订。从7月的叫停,到10月修订稿为ADS标志灯确立蓝绿色国标,监管思路完成了从"堵"到"疏"的转折:不是禁止智驾车辆对外亮灯,而是用强制标准把"什么车能亮、什么时候亮、亮什么颜色"一次说清楚。

除了ADS标志灯,修订稿还对汽车外部灯光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性要求。灯具除发光徽标功能外,其他功能不得显示文字;灯具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这针对的正是部分车型用灯光"表情包"式的花式设计。灯具组合方面,转向灯不得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倒车灯也不得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以降低不同灯光信号混合造成的识别风险。控制方式上,禁止通过手势对灯具进行操作控制,也禁止通过语音控制关闭灯具。

从实施节奏看,修订稿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部分技术要求设置了最长48个月的过渡期,为存量车型留出调整空间。同期征求意见的还有《汽车数据安全要求》《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加上今年8月已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运行—数据—外部提示"的标准拼图正在快速补齐。

对行业而言,ADS标志灯进入国标释放的信号是明确的:L3级自动驾驶的外部状态提示有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车企不必再在"装不装灯、装什么灯"的问题上自行摸索;对道路上的其他使用者来说,"看到蓝绿色灯,意味着这辆车的驾驶权正由系统承担"将逐步成为常识。当然,标准从征求意见到落地实施仍有距离,蓝绿色光色在复杂路况下的辨识度、L3车型大规模上路后的实际效果,都需要在后续实践中检验。但无论如何,从混乱到有序,智驾车辆与普通交通参与者之间的"语言",正在被一份强制国标一点点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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